绕开中介,租户可以与房主直接签约吗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4-02-19
核心内容:绕开中介,租户是否可以与房主直接签约?是否需要支付中介费用?下面,上海房产律师网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案情介绍】
王女士想在地铁站附近租个两居室。一个房产中介带她去看了几套房子,最后选中了一套。王女士想省下中介费用,就没有当场谈价格。后来,她在网上找到了这个房源,与房主取得联系后谈好价格,就与房主签约了。后来,中介公司知道了王女士的这种行为,便向王女士索要居间费用,王女士觉得自己没有与中介公司签约,所以不肯给付费用。那么,王女士需要支付中介费用吗?
【法律分析】
王女士她应该给付中介公司中介费用。按照我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中介公司为当事人双方提供的就是居间服务,就是居间人。其实它的服务对象就是委托人,委托人就是租户和出租人。如果租户和中介公司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包括口头和书面形式的协议),只是亲自找到了房主并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则没有违约等行为。但如果租户和中介公司之间有关于提供居间服务的约定(包括口头上和书面上的约定),而租户最终确定租赁的房屋的确是通过该中介公司提供的信息找到的,那么中介公司已按合同履行了义务,其主张的中介费用应予支持。
本案中,王女士租住的房子是通过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找到的,中介公司确实为王女士提供订立租房合同的机会和居间服务,所以王女士应该给付中介公司中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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