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房子被房东卖了怎么办?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9-02-02
摘要:在房屋租赁期间,房东在承租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出租房出售,作为承租人该怎么办?下面由小编详细讲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首先,当出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将房子卖给其他人的,原租赁合同依然有效,新的房屋所有权人“法定承受”该租赁合同,合同中的原有权利义务内容维持不变。也就是说,房屋的承租人什么都不需要做,新的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按照原租赁合同履行义务。
其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即在所有的交易条件同等时,出租人可以优先于第三人购得该房屋。
最后,如果出租人没有在房屋出卖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即在承租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卖了该房屋,导致承租人无法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注意:以下情形中,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①房屋的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②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自己的近亲属的;③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没有明确表示购买的;④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善意的第三人(指第三人不知道房屋租赁的事实,不知道承租人的存在),并办理完毕过户登记的。
所以,租的房子被卖了,你也不用担心被新房主赶走,也不用担心新房主在租赁期内涨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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