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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地产抵押登记要提交哪些材料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4-07-07

  核心内容:上海房地产抵押登记要提交哪些材料?上海房地产抵押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下文上海房屋拆迁律师为您详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上海房地产抵押登记要提交的材料有:●代表所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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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海房地产抵押登记的注意事项:

  第一 委托书

  房地产权利人为自然人,委托书需公证(其中香港公证文书须加盖转递章确认;台湾地区公证文书须经上海市公证员协会核对并出具证明;外国公证文书经须所在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机构及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第二 公证

  合同一方当事人为境外单位或个人(包括无国内身份证者),合同需公证。

  第三 办件期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7日内。如补件,文件补齐日为受理日。

  第四 应缴费用:登记费

  1.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按登记的抵押物的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的办法,由权利人缴纳:

  土地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 0.10

  超过100以上部分至2000(含2000) 0.04

  超过2000以上部分至5000(含5000) 0.03

  超过5000以上部分至10000(含10000) 0.02

  超过10000部分 0.01

  每件收费的上限为3万元

  2.房地产抵押登记:

  住房80元/套;非住房550元/登记单元;车位80元/个 由权利人缴纳

  经济适用住房、配套商品房减半收取登记费

  农民利用宅基地建设的住房,抵押登记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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