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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维修基金由谁管理?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8-11-23

  摘要:公共维修基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该笔基金主要用于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

  一、公共维修基金由谁管理?

  一般情况下,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由物业管理公司代位管理和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基金就会划转到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行使管理权利。

  业主委员会应到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设立公共维修基金专用帐户,并将账户情况报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该帐户是该物业范围内业主缴纳的全部维修基金的情况。该帐户只能用于维修基金的存储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银行同时为每位业主设立分户帐户,用来显示该业主所有维修基金部分的使用和留存情况。维修基金的使用及补充需经业主大会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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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怎样申请公共维修基金?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维修资金的使用,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建议,无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2、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的2/3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3、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的方案。

  4、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持有关资料向地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维修资金的通知。

  6、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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