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原房主不迁户口,可强迁?!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8-08-10
摘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物业交接、房产过户等都办完,唯一就是户口问题迟迟未处理,那么二手房原房主不迁户口有危害吗?若对方迟迟不迁能否强制迁移?
很多人会认为前房主的户口不迁出没有什么大问题,但实际上却隐藏了很多风险:
1、债务纠纷问题:当前房主出现债务纠纷问题时,银行、贷款公司等追债人有可能会按照户口地址投递法院传票,或者采取更狠一点的泼油漆等不良手段;
2、新增人口问题:前房主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增添新户口的,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将会继续增加购房者户口迁移的难度;
3、价值问题:现在大家对户籍的问题越来越重视,关注度也越来越高,如果存在的问题一直无法解决,那么在你需要转卖的时候,极有可能影响到成交价。
4、拆迁问题:目前拆迁补偿的情况虽然是以户口本为主,但是在现实情况中还是会考虑到实际居住人口,因此复杂的户口本很有可能会增加额外不必要的麻烦。
5、学籍问题:很多人为了孩子能上好学校而花重金买学区房,如果前户主不迁出户口,不排除上学名额被其占用的可能性。
可见,二手房原房主不迁出户口危害还是蛮大的,为了防止以上问题的发生,购房人应当督促卖方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果对方拒绝,能否告他?
根据1958年1月9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也就是说,户口迁移属于公安机关的管理范畴,法院无权受理以及审理户口迁移纠纷。
但是,各位,注意啦:
新《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32条规定:“房屋所有权或者公有居住房屋承租权因交易已发生转移,现权利人或者承租人申请将房屋内原有户口迁出的,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通知原有户口人员迁出,对拒不迁出或者无法通知的,可以直接将其户口迁至社区公共户。”
也就是说,如果二手房原房主拒不迁出户口,经现房主申请,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将卖家户口迁至社区公共户,这就不会影响新房主落户啦!而且,如果卖方逾期不迁户口,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
最后,小编很有必要对大家提个醒,买房之前就要做好相关的准备,除了在合同里写清楚户口迁出时间和违约责任,最好亲自到辖区所在地的派出所核实一下户口情况,或者委托房屋中介机构核实房屋信息,并出具加盖中介公章的书面核实报告。再者就是付房款事项,建议大家不要急于一次性支付,在完成所有事项后,再把最大金额的尾款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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