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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公证怎么办理?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8-08-08

  摘要:如今,房屋赠与过户无需提交赠与公证,但是办理赠与公证可以防止赠与方事后反悔,还可以证明赠与行为的真实性。那么房屋赠与公证怎么办理?

  房屋赠与公证怎么办理?

  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产权人将个人的财产,无偿地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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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二)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三)赠与协议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座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注意事项:

  1、赠与人为公民的,赠与公证不能委托他人办理。赠与标的物为共同财产或夫妻共有应共同办理。

  2、赠与标的物应产权清楚、无争议、无抵押、留置、担保等情况。赠与行为应是将个人财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不能有故意规避法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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