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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房产赠与四大步骤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8-06-21

  摘要:房产赠与人自愿把自己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行为为房产赠与。怎么办理房产赠与手续?房产赠与可以撤销吗?

  一、怎么办理房产赠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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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赠与有四大步:签订赠与合同、缴纳相关费用、进行赠与公证、办理过户手续。

  第一步,签订赠与合同。拟赠与给你的房产是你父亲和继母再婚后取得,是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你必须以他们二人的名义进行,赠与合同应当由你父亲、继母和你共同签订。

  第二步,缴纳相关费用。拿着原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赠与合同,到税务部门缴纳相关税费,如契税。至于个人所得税,因赠与人系你父亲和形成抚养关系的继母,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此种情形下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不用缴纳。

  第三步,进行赠与公证。持相关资料及证件,到房产所在地公证部门办理赠与公证。

  第四步,办理过户手续。房产所有权的转让,经依法登记,方发生法律效力。因此,你应当携带相关资料及证件及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办理过户手续。

  走完四大步骤,产权过户之后,你就成为了该房产的主人。

  二、房产赠与可以撤销吗?

  首先,赠与人与受赠人就房产赠与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赠与协议后,不可随意撤销和变更,不过,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注意:赠与人的撤销权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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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如果受赠人没有上述情形之一,房产未办理过户登记的,赠与人也可以撤销赠与。

  最后,合同法第188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因此,房产赠与在两种情况下不得撤销:

  1、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房产赠与。

  2、一般来说,经过公证的赠与是不能撤销的。但是如果有法定情形,赠与人可以依法撤销赠与。但如果房屋所有权已经转移,就不能再行使撤销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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