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电话

手机:135-6412-3557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1717号SOHO天山广场T2幢1705室

当前位置:上海房产律师网>成功案例 > 正文

公租房可以转租吗?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7-12-15

  摘要:公共租赁房简称公租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中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也属于保障房。那么公租房可以转租吗?下文上海房产买卖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一、公租房的性质是什么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因此,公租房的承租人对于公租房仅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

  二、公租房可以转租吗?

  根据《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可索赔损失: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无正当理由拖欠房租累计6个月以上的。

  (5)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公有房屋的。

  (8)擅自买卖公有房屋使用权的。

  (9)其他严重损害出租人权益的。

  从本条规定可知,未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不可转租。

分享到:

版权所有◎上海房产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手机:135-6412-3557   电子邮箱:sandycuiping@163.com  沪ICP备1104880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702006145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1717号SOHO天山广场T2幢1705室

UED:律师营销网

上海崔萍律师 电话:135-6412-3557
咨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