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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籍"人户分离"人员须在居住地登记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4-01-23

  核心内容:沪籍人户分离需登记,上海市此类人员逾515万且逐年递增。下文,是上海房产律师网为您整理的相关消息,供您查看。

  户口簿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样的本市户籍居民要注意了,据“上海发布”最新消息,市政府近日印发《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要求本市户籍人员中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人户分离人员,应在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有多个居住地的,应在其中一个经常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

  通知还规定,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租赁房屋居住,在该租赁房屋所在地办理居住登记的,其租赁的房屋应当符合《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房屋出租人有义务督促、配合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承租人办理居住登记。发现办理居住登记中有违反《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情形的,由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处罚。

  记者了解到,本市“人户分离”的情况截至去年已达515.87万人,占户籍人口总数比例近四成。关于“人户分离”队伍逐年递增的原因,华东师范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吴瑞君认为主要是各区县公共服务、社会福利差异化,导致人们在合理范围内的趋利行为。“比如闵行区户籍人口90多万,实际居住的上海人达120多万,这还不包括外地来沪人员。而静安区户籍人员数量大大超过实际居住人员。即使在外区买了房,也因为看中区内教育资源、医疗资源的优势而选择留下户籍。”吴瑞君告诉记者,人户分离底数不清,会影响政府合理资源配置、公共服务效率,甚至影响到社会的治安。本次出台的政策,在她看来是迈出了细化人口统计指标管理的第一步:摸清人口底数,据此合理配置资源,做好公共服务。未来政府可按照属地化的管理模式,让居民办事、出行更方便。在资源配置方面着力发展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减少人户分离数量。“如果学校、医院的资源与常住人口数量匹配,郊区与市区资源一样优质,人们就不会拼命往市区挤。建议未来推出现居住地管理服务,更多的公共服务与居住地挂钩,比如居住在哪里就可在哪里上学,优化社会福利和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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