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电话

手机:135-6412-3557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1717号SOHO天山广场T2幢1705室

当前位置:上海房产律师网>农村房屋 > 正文

上海农村房屋拆迁补偿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3-10-24

  核心内容:本文主要由上海房产律师给大家介绍关于上海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农村房屋动迁补偿时一般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已依法确认的Υ章建筑外,应以实际面积为准。而农村房屋动迁补偿的方式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补偿两种方式,当然也可以选择两种补偿方式结合。

  农村房屋动迁补偿按以下国家标准确定:

  1、砖混结构一级房屋ÿ平方米400 元,二级ÿ平方米 380 元,三级ÿ平方米 360 元

  2、砖木结构一级房屋ÿ平方米 260 元,二级ÿ平方米 240 元

  3、砖土木结构一级房屋ÿ平方米 200 元,二级ÿ平方米 180 元

  4、简易结构一级房屋ÿ平方米 50 元,二级ÿ平方米 30 元

  各结构房屋折旧率按以下标准扣减:

  1、 5 年以内(含 5 年)房屋折旧率为 0 %

  2、5 年以上(不含 5 年)至 10 年(含 10 年)房屋折旧率为 5 %

  3、10 年以上(不含 10 年)房屋折旧率为 10 %

  【农村房屋拆补偿条例】农村房屋动迁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标准分为农村集体和国有土地二类:

  1、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依据我国土地法及土地法实施条例确定。可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咨询。

  2、国有土地的标准,参照当地国土部门公布的不同地类地价确定。

  【具体说来】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ÿ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Χ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λ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

 

分享到:

版权所有◎上海房产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手机:135-6412-3557   电子邮箱:sandycuiping@163.com  沪ICP备1104880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702006145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1717号SOHO天山广场T2幢1705室

UED:律师营销网

上海崔萍律师 电话:135-6412-3557
咨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