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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包含哪些条款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8-07-19

  摘要:为了确保二手房买卖顺利进行,买卖双方可以就买卖二手房签订书面协议,那么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包含哪些条款?下面就由小编详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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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包含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住所,有助于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联系办法,以免受骗。

  2、标的。即双方要进行交易的二手房,这是合同的关键。要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备设施等情况;写明房屋产权归属,是否共有财产;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所有权纠纷;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交费状况;房屋相关文字资料的移交过程。

  3、价款。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贷款;定金;尾款。

  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5、违约责任说明。违约责任及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免责;担保的形式等。

  6、合同生效条款。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况;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销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7、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等。

  8、解决争议的方式。写明是采取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若采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应按《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写明条款。

  由于买卖合同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二手房达成的协议,所以,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条款不是一成不变的,会因买卖双方的具体情况而定,再者买卖双方可以添加以上条款以外的内容,如果您有需求,可以委托律师草拟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大家在购买二手房时,可能会一头雾水,不知该从何处下手,接下来,小编为大家介绍二手房交易流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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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手房交易流程:看房—查验产权—签合同—审查—资金监管及贷款申请—立契—缴纳税费—房屋过户—银行放款—交房

  1、看房。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查验产权。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价到国土部门查房档案,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此时买卖双方可以协商、交付定金。

  3、签合同。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4、审查。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

  5、资金监管及贷款申请。买方支付首期款到按揭银行资金监管账号(一般是原贷款银行,如果换其他银行会多出一些费用),买方及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及相关文件,买方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同意贷款后出具贷款承诺书给买方(一般银行直接通知担保公司),约7~8个工作日左右。

  6、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目前,北京市已经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7、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8、房屋过户。买方同担保公司去当地房地产产权登记中心三楼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递交房产过户申请,担保公司领取回执,需5个工作日。

  9、银行放款。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

  10、交房。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水、电等过户,买方领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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