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建筑工程合同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8-10-30
摘要: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后,承包人或发包人想解除合同,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详情请看下文。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建筑工程合同?
一、合同无效,可以解除建筑工程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承包人解除建筑工程合同的情形
发包人有下列情形且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发包人仍未加履行的,承包人可解除合同。
1、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违约的。
2、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3、不履行约定的其他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的。如承包人多次催促后,依然不给工地通水通电,导致无法施工的。
三、发包方可请求解除建筑工程合同的情形
1、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在发包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承包人拒绝修复的;
2、工程主体结构验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承包人拒绝修复或者无法修复的;
3、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未完工,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4、承包人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再继续施工的;
5、建设工程竣工前,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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