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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改房如何分割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4-02-27

  核心内容:婚姻中房改房的纠纷案件,应该怎么处理呢?下面,上海房产律师网为大家详细介绍关于离婚房改房分割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一方父母的房改房屋,离婚时按以下情况处理:

  1、产权登记在父母名下,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2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2、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那么该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二、以男方名义购买的房改房,离婚时按以下情况处理:

  1、以市场价和成本价购买的,

  (1)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的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视为个人财产;

  (2)对婚前一方承租,婚后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房改房,法院具体可酌情处理;

  (3)对婚前由一方承租,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的房改房,不论是否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均为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9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公民以标准价购买的房改房属拥有部分产权房,人民法院不能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可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可以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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