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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地产抵押手续,需要房主妻子签字吗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4-05-14

  核心内容:有网友向上海房产律师咨询办理房地产抵押手续,需要房主妻子签字吗?下面上海房产律师网为大家结合咨询问题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网友问】:经朋友介绍,李某某因经营需要向我借款20万元,李某某自愿用其名下的一处房产作为抵押。我和李某某就借款期限、利息等已经协商一致,只等着去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手续,李某某抵押的房产登记在李某某一人名下。请问办理房产抵押手续时,需要李某某的妻子签字吗?

  【上海房产律师答】:需不需要李某某的妻子签字,首先要查清楚,用作抵押的房产是否为李某某和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该房产系李某某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办理房地产抵押手续时,就需要李某某的妻子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根据物权法规定的物权法定原则,权利证书记载的权利人可以决定其财产是否可以用作抵押,不需要经过其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员的同意。但婚姻法的规定却不尽相同。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所以,在实际操作中最好是要求夫或妻的另一方签字,以免在抵押权的实现时,登记房主的配偶以房屋共有权人提出异议,影响抵押权的实现。当然,其他家庭成员对房地产的形成没有经济贡献的,可不必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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