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动迁是否会认定为享受过福利分房呢?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22-05-20
律师,我听说私房动迁是产权平移为原则,是不是意味着所有的私房动迁都不属于福利分房呢? 律师,我听说私房动迁是产权平移为原则,是不是意味着所有的私房动迁都不属于福利分房呢? 你的这个说法前面是正确的,但后面是不对的。 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房屋征收补偿利益分割民事纠纷研讨会会议纪要》(2019年11月),公房的同住人因他处私房征收而获得安置房,原则上不属于他处有房,但要看具体的情况。
公房的同住人在他处因私房征收而分得的安置房,原则上不属于“他处有房”,但在私房征收中享受过托底保障等福利性政策的除外。
公有房屋征收过程中,户内人员之前在他处私有房屋拆迁中获得过拆迁补偿利益应区分处理。基于产权人身份而在他处获得的拆迁补偿利益一般不应被认定为享受过福利性性质房屋。而作为非产权人在他人所有的私房拆迁过程中明确为被安置对象,享受了住房福利,则应认定其已享受过相应拆迁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