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电话

手机:135-6412-3557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1717号SOHO天山广场T2幢1705室

当前位置:上海房产律师网>房产资讯 > 正文

什么是预售许可证?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8-04-09

  摘要:在购买商品房时,购房者应当审查开发商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没有此证,购买行为无效。那么什么是预售许可证?

\

  一、什么是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证书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

  二、如何审查预售许可证?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大部分是期房,买房人买房前要弄清项目是否合法的主要手段,就是查看该项目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按照有关规定,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

  (二)预售许可证编号;

  (三)预售商品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四)预售商品房的坐落位置、幢号或者楼层、面积;

  (五)土地的用途和使用期限;

  (六)发证机关和发证日期。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准的内容预售商品房。预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预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分享到:

版权所有◎上海房产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手机:135-6412-3557   电子邮箱:sandycuiping@163.com  沪ICP备1104880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702006145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1717号SOHO天山广场T2幢1705室

UED:律师营销网

上海崔萍律师 电话:135-6412-3557
咨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