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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与订金,如何分清?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8-11-30

  摘要:消费者经常会被一些专业术语搞糊涂,如定金与订金。很多人都认为定金就是订金,订金就是定金,真的是这样吗?为了避免日后出现纠纷,给自己带来麻烦,小编觉得大家很有必要看一下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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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金是《合同法》规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定金”有两种作用,一是可以充当价款抵销,二是合同一方违约时,定金则作为罚则。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与定金一字之差的订金,目前在法律上则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因此订金可以看做是“预付款”,不具备担保性质。如果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交的是“订金”,而后不想消费,那么商家也要无条件返还订金给消费者。

  因此,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定金与订金存在以下不同之处:

  1、定义不同

  定金是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在法律上有严格的界定。而“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界定,它往往都是根据双方约定以及习惯。

  2、效果不同

  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惩罚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作用。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只需要如数退还订金,并不具有定金罚则的效力。

  3、数额限制不同

  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以上就是关于“定金与订金的区别”的内容。无论是交付定金还是订金,在签订协议书时必须写清楚究竟是“定金”还是“订金”,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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