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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恶意拒交物业如何处理?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7-11-02

  摘要:不论业主出于什么原因,恶意拒交物业费的方式表达不满是不可取的,既得不到法律保护,还不利于问题的解决。下文上海最好的房产律师为您详细讲述。

  业主恶意拒交物业怎么办?

  物业公司员工于先生:在我们小区篮球场旁边有一业主,因为嫌周末其他业主打篮球打扰了他,两年没有交物业费。为此,物业对打篮球的时间作了规定,太早和太晚都不让打,可该住户还是不满意,仍拒交物业费。还有,小区有的居民说自己家东西被盗了,说物业有责任,也不交物业费。针对这些情况,物业公司该怎么办?

  这里涉及3个问题。首先,确实存在恶意欠费的业主,但这只是极少数的情况。对这样的业主,物业公司可以进行起诉。其次,是业主的自律问题,这是业主和业主之间的关系,需要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签订业主公约,约定业主在社区生活中应该遵守的细则,在享受自己的权利时,保证不打扰、侵犯别人。这个问题物业公司是无权进行管理的。第三,物业公司的管理范围不包括私人住宅内部,但是物业要在小区公共管理中尽到自己的安全保护职责,如定岗保安、定点巡逻、门禁系统等,丢了东西物业应主动配合业主、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以下几种情况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

  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4、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

  5、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6、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7、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8、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

  不住未必全交

  正常的物业费用缴纳从交钥匙的第二个月开始。收房后从未入住的,经确认,可以按照70%缴费;入住后(含房屋装修),但不使用住房,经确认,连续使用不超过六个月的房屋,从第七个月开始,物业费按照70%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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